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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何与《汉律》

  萧何:(?~前193)西汉初年政治家。沛(今江苏沛县)人。早年任秦沛县狱吏。秦末佐刘邦起义。
《汉书·萧何曹参传》记载:沛公至咸阳,诸将皆争走金、帛、财物之府,分之,何独先入收秦丞相、御史律令图书藏之。沛公具知天下厄塞、户口多少、强弱处、民所疾苦者,以何得秦图书也。
刘邦初入咸阳时,他的将官们都争先恐后地掠取金玉绸缎,即便是刘邦也颇为流连那豪华的帝王宫殿,只有萧何不屑一顾琳琅满目的金银珠宝,而是先收取了秦丞相、御史府所藏的律令、图书,掌握了全国的山川险要、郡县户口并知民间疾苦。

  随后项羽到咸阳,不但乱杀来投降的秦人,更放火把繁华的咸阳烧成了一片焦土,秦朝的典籍制度遭到了很大摧残。萧何凭借先前收集的档案史料使刘邦了解到天下地理形势,人口户籍,民情风俗,物产分布等,有利地推动了战争地胜利发展,最终助刘邦夺取了天下。

  汉朝建立以后,刘邦命令萧何健全法律,萧何整理了以前收藏的秦朝律令,引用了其中适用的法律条文,《盗律》、《贼律》、《囚律》、《捕律》、《杂律》、《具律》,又新增加了《户律》、《兴律》、《厩律》三篇,为《九章律》。《九章律》一直成为汉律主体,是司法审判的依据。其后叔孙通等又制定《傍章律》、《越宫律》、《朝律》, 合计六十章,此外又颁布科、令,以补律之不足,建立起一个完整的汉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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