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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萧何与《汉律》
萧何:(?~前193)西汉初年政治家。沛(今江苏沛县)人。早年任秦沛县狱吏。秦末佐刘邦起义。 随后项羽到咸阳,不但乱杀来投降的秦人,更放火把繁华的咸阳烧成了一片焦土,秦朝的典籍制度遭到了很大摧残。萧何凭借先前收集的档案史料使刘邦了解到天下地理形势,人口户籍,民情风俗,物产分布等,有利地推动了战争地胜利发展,最终助刘邦夺取了天下。 汉朝建立以后,刘邦命令萧何健全法律,萧何整理了以前收藏的秦朝律令,引用了其中适用的法律条文,《盗律》、《贼律》、《囚律》、《捕律》、《杂律》、《具律》,又新增加了《户律》、《兴律》、《厩律》三篇,为《九章律》。《九章律》一直成为汉律主体,是司法审判的依据。其后叔孙通等又制定《傍章律》、《越宫律》、《朝律》,
合计六十章,此外又颁布科、令,以补律之不足,建立起一个完整的汉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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