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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大综字[ 2001 ] 005 号文发布实施)

档案工作是学校办学的重要基础工作之一,也是衡量学校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因此,进一步提高档案工作的管理水平,加强我校档案工作管理网络建设,是十分重要的。根据国家教委《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对档案工作管理网络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

随着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校、院机构与人员调整工作的进行,部门档案形成的范围与档案内容所涉及的部门都发生了相应的变化。为进一步明确职责,加强档案工作的领导,根据国家教委关于高校档案工作规范的精神,现重申“分管档案工作的部门领导职责” ( 附件一 ) 、“部门专、兼职档案员岗位职责” ( 附件二 ) 。各单位应认真贯彻“四同步”(即制定工作规划、计划,与提出文件材料归档要求同步;检查计划进度,与检查归档文件材料形成情况同步;评审、鉴定成果、基建竣工、设备开箱验收等,与验收鉴定归档材料同步;上报登记和评审奖励科技成果及科技人员晋职考核,与档案部门出具归档证明材料同步)管理的原则,做到布置、检查、总结、验收各项工作任务时,同时布置、检查、总结、验收档案工作,实现归档文件材料齐全、完整、准确、系统,不断提高档案的归档率和完整率。

二、规范立卷

档案工作是学校各项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应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充分发挥专、兼职档案人员的作用,坚持平时立卷,加强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积累和整理,严格按照“部门立卷的基本要求 ( 附件三 ) ”进行部门立卷,不断提高案卷质量及合格率,逐步实现部门立卷规范化。

三、稳定队伍

文件材料形成部门立卷(简称部门立卷)是高校档案工作的基本制度和基础。各部门应明确一名负责人分管档案工作,设专、兼职档案员具体分工部门立卷归档工作。专、兼职档案人员均属专业技术人员,各部门应确保档案工作人员稳定,维护档案工作的连续性。

以上意见实施过程中发现问题或有何意见,望及时反馈档案馆。

二00一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一:山东大学分管档案工作的部门领导职责

附件二:山东大学部门专、兼职档案员岗位职责

附件三:山东大学部门立卷的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