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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山东大学关于推行校务公开制度的意见》(山大字[2002]1号),特制订《山东大学档案公开目录提要》。山东大学档案公开分为三个层次:主动公开档案、依申请公开档案、不予公开档案。查阅主动公开档案、依申请公开档案,其借阅流程参照《山东大学档案借阅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一、主动公开档案

  1. 上级转发我校各类可以公开的现行文件。

  2. 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办学方针政策等。

  3. 教学、科研有关成果名单。

  4. 各类学生的招生计划、政策和录取名单,保送生及特长生政策规定和录取名单。

  5. 各类人才的招聘有关政策规定。

  6. 学生管理制度(包括学籍管理、奖贷学金等),就业实施办法等。

  7. 各类学生毕业生名单,获奖名单(各类竞赛、三好学生、优秀干部、优秀团员等)。

  8. 其他按照国家、学校规定可依公开的档案。

二、依申请公开档案

  1. 非涉密的各类现行文件。

  2. 学校基建项目档案。

  3. 学校财务档案(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年度预决算方案、各项重大财务计划、教育经费和其他各项收入的使用管理情况、招标档案等)。

  4. 学校科研项目、产品开发类档案(不含实验记录和技术关键资料)。

  5. 设备项目档案。

  6. 1980年前各类馆藏档案。

三、不予公开档案

  1. 涉密档案。

  2. 外事档案。

  3. 学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纪录。

  4. 涉及教职工隐私的档案。

  5. 涉及学术研究与技术开发的原始记录和关键技术的材料。

  6. 涉及学生隐私的档案,如学籍档案、处分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