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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校史文献和实物的公告


2023年是山东大学建校122周年,为全面反映学校深厚的文化底蕴和丰硕的办学成果,更好的传承山大文化、弘扬山大精神,现谨向全校师生医务员工、海内外校友以及所有关心和支持山东大学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征集校史文献和实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山东大学各个时期(原山东大学、原山东医科大学含齐鲁大学、原山东工业大学、合校后山东大学)的有收藏、研究、展览价值和纪念意义的文献和实物。

1.历任学校领导、两院院士、知名教授、教职医务员工的手稿、传记、著作、照片以及有纪念意义的教学、办公及生活用品等。

2.学校各个时期的档案文献、实物,如证章、校徽、票据、奖牌、毕业文凭等。

3.学校各个时期党的建设、行政管理、人才培养、条件保障等方面的文献和实物。

4.学校各个时期来校考察、参观、交流的社会政要、中外名家的演讲稿、照片、新闻报道、题字题词等。

5.学校各个时期校友个人档案或相关论著、实物、照片、音像、创作及收藏的重要作品与实物等。

6.反映学校各个时期学生学习生活的学习笔记、毕业照片、纪念册、赠言题签以及社团文体活动照片、实物等。

7.教学成果与奖励材料。获得国家级二等奖以上、省部级一等奖以上,包括获奖的奖杯、奖状、物品、证书、教材及获奖时的照片等;国家级规划教材、优秀教材;国家级教学团队、教学名师、人才培养基地、特色专业的文献和实物。

8.科技成果与奖励材料。获得国家级二等奖以上、省部级一等奖以上,包括获奖的奖杯、证书及获奖时的照片等;有代表性的重大科技生产活动的相关设备、模型、产品等;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重大合作项目材料等。

9.上述范围没有列入的其他能够反映山东大学历史的文献和实物。

二、征集方法

1.对到校捐赠的,学校酌情报销交通费;寄送捐赠文献和实物的可采用邮寄到付形式;对不方便到校捐赠的,可直接联系校史办公室,由学校派人登门接收。

2.如个人希望自己收藏原件的珍贵文献和实物,山东大学可以履行相关手续复制或借用。

3.山东大学向捐赠校史文献和实物的师生医务员工、校友、社会各界人士颁发捐赠证书。捐赠的校史文献和实物由档案馆(校史办)登记造册,永久保存。

4.学校对捐赠的校史文献和实物组织评审,对经评审有重大价值的,学校给予一定奖励。

三、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捐赠。

四、联系方式

邮箱:xiaoshi@sdu.edu.cn

联系电话:0531-88364788


档案馆(校史办)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