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档案信息保密工作,确保国家秘密安全,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1.档案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学校各项保密制度,做好档案安全保密工作,贯彻上级部门有关安全保密工作方针政策,加强馆藏档案安全保密工作管理。
2.档案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安全保密制度及工作程序,做到严格管理、责任到人,严密防范、确保安全。
3.档案馆全体工作人员须定期进行安全保密教育的学习,增强档案安全保密意识。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档案秘密,不得携带档案材料离开办公场所,不得利用工作之便随意解密、摘抄、复印、传播具有涉密性质的档案内容。
4.严禁涉密档案信息上网。档案馆内涉密的计算机严禁连接网络,未经许可不得与其他信息储存设备连接,处理或传递涉密档案信息。
5.对于馆内贵重设备、机密文件、珍贵文博藏品、公章等须实行专人管理。
6.做好电子档案安全保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