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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4年度山东大学档案校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作者: 编辑: 张鹏 日期: 2025-03-04 点击数:

全校各单位:

2024年,学校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档案校史工作存史、资政、育人等重要作用,在学校“双一流”建设中作出了新的贡献。为进一步总结经验、提升档案校史工作质量,按照有关文件精神,拟在全校范围开展档案校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先进单位:全校各单位。

2.先进个人:全校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年鉴编纂人员及对档案、校史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档案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学校关于做好档案、校史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成效显著。

2.重视档案、校史工作,分管负责人履行组织协调及监督检查职责到位。

3.单位档案、校史工作制度机制完善,专兼职人员配备到位,各项工作条件满足实际需要。

4.单位档案材料应收尽收、应归尽归,整理规范、按时移交,且未发生档案安全事件;校史工作取得重要进展或推出优秀成果;年鉴撰写质量较高,供稿及时。

(二)先进个人

1.政治意识强、理想信念坚定,积极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2.认真学习档案工作、校史及年鉴编写等专业知识,有较强的业务能力。

3.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履职尽责。文件归档做到应归尽归,整理规范,移交手续办理及时,且未发生档案安全事件;或校史研究取得优秀成果;或年鉴撰写质量较高,供稿及时。

4.在档案征集保护利用、校史编研、年鉴编纂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三、评选方式

(一)拟申报单位及个人需分别填写申报表(详见附件)。档案、校史工作先进个人每单位限推荐各1名。  

(二)学校评审组将根据各单位2024年档案工作、校史编研、《山东大学年鉴》撰写等情况,择优评选。  

(三)请各单位于3月14日前将申报材料(Word版及盖章PDF版)发送至下列邮箱:

济南校区:ywzd@sdu.edu.cn(联系电话:0531-88364934、孙华,0531-88361155、苏红燕)

威海校区:zhaolinlin@sdu.edu.cn(联系电话:0631-5688207,赵林林)

青岛校区:chuyanna@sdu.edu.cn(联系电话:0532-58630200,楚艳娜)


档案馆、校史办

2025年3月4日

附件1.《2024年度山东大学档案校史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

附件2.《2024年度山东大学档案校史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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